太阳谷食品(明光)有限公司改扩建肉鸡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安徽省太阳谷食品(明光)有限公司拟对改扩建肉鸡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一次公示,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改扩建肉鸡养殖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安徽省明光市桥头镇蒲岗村
4、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约244亩,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26栋单层鸡舍扩建为双层,扩建养殖面积67860平方米,新增自动化水线、料线104条,自动化降温设备26套,风机468台,消毒设备系统26套,自动化加热系统182台,照明系统26套。扩建后肉鸡出栏量增加400万只/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阳谷食品(明光)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55008744
电子邮件:Danny_Li@Sunvalleyco.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苏汘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996255010

联系人:陈工

电子邮件:ccchen0616@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均可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太阳谷食品(明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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